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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可领失业保险金吗?“开运com”
2023-12-05 05:33:03
本文摘要:主动请辞可领失业保险金吗?

主动请辞可领失业保险金吗?失业金发给有可能是很多朋友忽略的问题,一般不会指出可以迅速寻找新的工作,请辞这段时间也就算不上失业了。我们在这里警告大家,失业金发给是有文章可做的。我们告诉,根据劳动法及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需为劳动者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我们所说的“三险”或“五险”,其中就包括了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缴付比例各省市规定不一,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不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发给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与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遵守缴付义务剩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低收入的; (三)已办理失业注册,并有打工拒绝的。那么,哪些情形可以不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低收入”呢?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涉及规定,我们可以把下列情形不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低收入”: 1、中止劳动合同的(如合约届满而中止,或单位明确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中止); 2、被用人单位中止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获取劳动条件,明确提出中止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容许人身自由等手段强制劳动,明确提出中止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缴纳缩短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明确提出中止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誓约的工资标准缴纳工资,明确提出中止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留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明确提出中止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并未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明确提出中止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合乎非本人意愿中断低收入的其他情况。

如果合乎以上情形中止劳动关系的,不应归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低收入”,由单位开具中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依规定发给失业金。有朋友不会有说道,公司没违法劳动法规的情形,几乎是他本人强迫请辞的,是无法发给失业金的。从《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看,本人强迫主动请辞的,不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低收入的”情形,不可以发给失业金。但是,根据失业金发给流程,办理失业金发给申请必须获取中止劳动关系的材料。

一般来说,只要获取了能证明是“非本人意愿中断低收入的”中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即可以发给失业金,社保机构会去核查资料的现实与否。因此,如果自己主动请辞并想要要点失业金的,可与单位协商,能否在开具中止劳动合同证明时,不要把原因归入个人,这对单位会有什么损失,你也就可以发给了。另外,失业金可以按月发给,也可以重复使用发给,比如请辞创业或外埠失业人员可以重复使用发给,明确视当地规定而以定。

关于失业金发给标准,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 总计缴付时间剩1年严重不足5年的,发给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久为12个月; 总计缴付时间剩5年严重不足10年的,发给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久为18个月; 总计缴付时间10年以上的,发给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久为24个月。新的低收入后,再度失业的,缴付时间新的计算出来,发给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不应发给而仍未发给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拆分计算出来,但是最久不得多达24个月。明确金额和发给月份,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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